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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昨日正式开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31
昨天上午,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沛霖表示,从5月30日至6月30日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我省将同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张沛霖表示,吉林省“安全生产月”主要内容是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周为重点展开活动。

    5月30日—6月5日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中,将播放“安全生产月”主体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等活动,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增强企业员工自我防范意识。

    6月6日—6月12日将深入企业、贴近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月13日—6月19日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6月20日—6月26日主要是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等。

    其中,6月12日,举行“吉林省暨长春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以挂图、宣传板、图片展、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咨询。

    此外,张沛霖介绍,今年以来我省较大、重大事故上升。其中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34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其中道路交通1起,死亡21人(3月12日,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境内鹤大线889公里+200米处,一辆货车追尾将一辆大客车撞翻到河里,造成21人死亡);煤矿1起,死亡13人(3月24日,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发生较大事故12起,死亡60人,分别上升33.3%和81.8%。其中,道路交通9起,死亡48人;煤矿2起,死亡9人;制造业1起,死亡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