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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安委会组织开展旅游设备设施安全大检查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3

为深刻汲取荔浦“10.14”热气球燃烧坠毁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度发生,自治区安委会日前决定立即在全区组织开展一次旅游设施、设备安全大检查。 检查主要项目:(一)高危险性游乐项目经营从业单位的资格及其专业人员的资格,高危险性游乐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器材。重点是水上运动(帆板帆船、滑水冲浪、潜水、摩托艇、赛艇、皮划艇、漂流、蹦极、游泳场所、竹排、竹筏)和通用航空活动(热气球、跳伞、动力伞、滑翔伞、轻型飞机、飞艇)等;(二)旅游景区(点)、城市公园及旅游接待宾馆等场所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包括索道、缆车、提升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三)大型活动场所、游客聚集场所、大众娱乐场所等地的疏散通道、标志标识、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等安全情况。检查主要内容:(一)经营单位持证照情况及资质与经营范围是否一致;(二)游乐设施安全检测情况;(三)旅行社租用车辆营运资质情况;(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五)特种作业岗位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六)旅行社经营许可和导游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25日至11月5日,经营单位自查;11月10日至11月30日,县级政府组织对辖区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12月5日至12月25日,市政府组织对辖区经营单位抽查,抽查面不少于10%。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立即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负责,旅游、民航、工商、体育、质监、园林、商务、水利、消防、食品卫生、海事、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旅游设施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其中: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资质的检查和监管,严禁旅行社组织旅客参加无许可经营的危险性游乐项目,检查旅行社接团和参加旅游游乐项目是否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对旅游景区(点)内高危险性游览、游乐经营单位合法性要进行全面清理;工商部门要对所有高危险性游乐项目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对无经营许可的坚决取缔,对需要前置条件才能给予注册登记而未按要求落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全面清理非法经营广告和宣传单;体育部门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注册登记经营单位,按行业标准对管辖的高危体育项目经营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质监部门对各种游乐设备、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行;其他部门要在各自职责监管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无主管部门的经营单位,由政府统一协调,将检查任务落到实处。